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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如何避免一场奇葩战斗

房产继承,如何避免一场奇葩战斗

发布时间: 2016-05-24 17:26:03

来源: 淘房家居网

分类: 其他楼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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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公证人财产,在处理房产继承公证时,有些“奇葩证明”必须做,根本没有通融的余地,所以再奇葩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是,可不可以未雨绸缪提前避免呢?

房产继承,必须“攻克”奇葩证明

说到处理先人房产的“继承”问题,遭遇过各种奇葩证明折磨的大有人在。“为了继承我姨妈的房子,我一个表弟能把国内外十几位亲戚都找到了,我妈妈至今都觉得我表弟超级能干。”

“确实很麻烦,我做同学的证人,才知道有这么抓狂的事情。”

“谁有我狗血,我到现在才知道老爸和我老妈结婚之前,曾有过一段婚姻,还收养过一个养子。老人家生前完全没提过,感觉可以拍电视剧了,现在怎么办,让我去哪里找这个养子呀?!”

其实,处理老人去世后的遗产,由于年代久远、资料缺失、现实中关系复杂,本来就是很复杂的事情,不同部门要求提供的各种“奇葩证明”,并非公证处故意刁难,因为万一不慎,分遭遇纠纷。笔者者从绵阳某公证处了解到,上周,绵阳XX区法院刚开庭审理一宗离奇案件,绵阳多位市民遭遇“死人”公证,房子莫名被卖。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15年6月,何某胜、黎某健、林某麟、容某麒等4人先后落网。上周,4人被控诈骗罪在绵阳市XX区法院受审。检方指控,何某胜等4人因为债务纠纷等原因,在非法获取被害人房产证及身份证等信息后,用找人冒充产权人办理虚假公证委托等方式,将5名被害人房屋转让,五宗诈骗案金额共265万余元。其中两案是找人冒充已故业主办理公证,另两宗是持虚假委托书和公证书(其中一宗原产权人也已过世)。

为何会有这么神奇的事情发生?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公证员的疏忽,让诈骗者得以冒充产权人成功办理虚假公证委托,据了解,“死人公证”时有发生。所以,为了保护公证人财产,在处理房产继承公证时,有些“奇葩证明”必须做,根本没有通融的余地,所以再奇葩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想手续简单,早立遗嘱即可

绵阳某公证处工作人员何晓云告诉记者,其实所有的让后人抓狂、狗血的继承问题,只要未雨绸缪早立遗嘱,其实都可以妥善解决。

记者了解到,在生前就处理妥善自己的身后事,尤其是房产问题,其实并不复杂。如何把房子妥当地留给子女,以下三种办法可供参考:

1、做好一系列公证,去世后,自然而然让子女继承;

2、通过公证,生前就把房子赠与子女;

3、通过买卖,生前以交易的形式“卖给”子女。

这三种方法中,第一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才可以办理。因为我国还尚未开征遗产税,所以只需要支付评估费用即可,而其他涉及税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假如你在生前就妥善办理了遗嘱公证与继承权公证,未来子女就可以避免各种抓狂和奇葩证明,并妥善继承父母的房产。

然而,很多人不愿意立遗嘱是出于心理障碍。谈及遗嘱,或多或少会让人联想到死亡,大家印象中也多是人至暮年才会立遗嘱、做公证。实际上,现在立遗嘱的人正逐渐走向年轻化。据四川省公证协会统计,2000年以前办理遗嘱公证的遗嘱人基本都是60岁以上的老人为主,但近年越来越多年轻人在办理遗嘱公证,目前有超过10%的遗嘱人是60岁以下的。

罗先生,是一家珠宝企业高管,名下有十多处房产,并有不少财产。罗先生认为,立遗嘱、未雨绸缪是必要的,“现代人生活压力太大,危险无处不在,这几年我身边几个朋友突然意外死亡,有车祸去世的,也有得了突发疾病的,因为没有立遗嘱,亲属为争产吵得不可开交,有的还闹上法庭。”罗先生说,以前大家的观念没有转变,以为立遗嘱是上了年纪的人才做,可是现在意外和疾病这么多,年轻人也该早作打算,防患于未然。

遗嘱公证,最好搭配继承权公证

如何未雨绸缪?其实相当简单,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半个就能搞掂。不过,有业内人士建议,相对于动产来说,不动产的继承要求更为严格,最好遗嘱公证配合继承权公证,一起办理会更稳妥。

有时候单有遗嘱公证并不够,比如父母已故的市民周慧就遇到这个问题,她持父母留给自己的遗嘱公证书,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只有遗嘱公证书不能过户,必须还要有继承公证书,而这份公证书其他继承人也要认可遗嘱、同意将房产过户给遗嘱中的指定继承人。”

这让周慧一头雾水,因为遗嘱上所称的住房,在购买时她出钱最多,只是在房产证上写了父亲的名字。周慧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但是父母由她照顾,所以老人的意愿是由她一个人继承,并立过遗嘱,此时,这样的遗嘱也不算数吗?

有专业律师告诉记者,继承权公证和遗嘱公证的确为两个不同的公证事项,“遗嘱公证是被继承人生前单方处分自己财产的意愿,而继承权公证是按照遗嘱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处理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是对继承行为合法性的确认。”

为何仅有遗嘱公证并不够,简单地打一个比方,这份遗嘱,是不是最后一份已经难以确定,周慧的父母在此之后是否又有新的遗嘱,并不可知。因为按照规定,遗嘱公证作为一种行为公证,目前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不受地域管辖限制,只要在实施遗嘱的行为地就可办理公证,随时随地都可以变更、撤销或再立遗嘱,这样,就可能出现多份公证遗嘱。因此,遗嘱效力具有可变性,需要再次被确定。因此,遗嘱公证最好是搭配继承权公证最为妥当。

责任编辑: renyur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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